換貨:產品一經拆封即不得退換,若貨品確有瑕疵或於運送過程中發生毀損等情形,最遲請於訂貨七日內通知本公司,將瑕疵之產品送回,至倉儲部填寫瑕疵單並更新換貨。
退貨:會員於提貨後有退貨之情事,應於訂貨30日內向本公司辦理退貨,如您欲保留會員資格,則需扣除已發放之各項獎金及運費、行政作業費用(此兩項費用為進價之10%)作為退貨賠償金,逾期不受理;如您欲解除會員資格,30日內辦理退貨則產品全額退費。
※如您已超過訂貨30日欲辦理退貨,依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21條所規定得扣除減損計算商品原購價:
1.自商品可提領日未逾45天,依原購價格90%買回;
2.自商品可提領日起算46-90天,依原購價格80%買回;
3.自商品可提領日起算91-120天,依原購價格70%買回;
4.自商品可提領日起算121-180天,依原購價格60%買回;
5.自商品可提領日起算超過180天,不予買回。
6.其他:依商品性質,該商品經拆封使用、過期或遭不當人為破壞而無法重為存貨銷售者,該商品將視為全額減損。